FEATURE | 知识产权法#专利#

许谦律师编按:本文对“专利”简要进行概述分享,以解答知识产权入门级疑问之“什么是专利”。
在我国,“专利”包含两种含义:一即专利权。所谓专利权,是指依照《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对其受到法律保护的发明创造(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 )在法定期限内所享有独占权或专有权;二是指政府主管专利的部门根据申请而颁发的用以记载受法律保护的发明及权利人的专利证书(谓之有专利)。专利制度起源于十二三世纪的西欧,其建立对促进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经济发展,鼓励发明创造成果在社会上推广应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是知识产权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

专利权属于一种无形的知识产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 专利权具有地域性。专利权经有关国家或地区主管专利机构按照其本国专利法或本地区的专利条约审查后授予,仅在该国或该地区有效,对其他国家或地区不产生法律效力。Tag:地域性
2. 专利权具有显著的时间性。专利权仅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内受到法律保护,各个国家均在其专利法中明确规定了专利可以享受法律保护的最长期限,只要期限届满,专利人不再拥有该项权利,这项专利技术就可供公众无偿使用。Tag:保护期限
3. 专利权具有绝对的排他性。专利权人对其拥有的专利享有绝对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有权许可或不许可他人实施其所拥有专利的技术,他人未经许可不得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已经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Tag:排他性
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
4. 专利权具有公开性。发明创造受到法律保护的前提是必须将其发明创造的内容向公众公开( 所以说,专利不可能是商业秘密  ),各国在授予专利时均将发明创造的有关内容进行公告,这是由专利制度“鼓励发明创造”的立法宗旨所决定的。Tag:公开

上海市律师协会《TMT行业专利法律服务操作指引(试行)》之中国专利法体系简介第一条,对专利权也做出了规定:
专利权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专利申请人或其专利申请权继承人在法定时间中,在该国(或地区)地域内享有的对相应发明创造的独占性的权利,即在专利权存续期间,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不得实施其专利,特别是为生产经营实施其专利。

【发明专利】

《专利法》上的定义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提供专利法律服务业务操作指引(2010》认为,发明专利是与“自然规律有关的思想创新,是利用自然规律的结果。发明专利包括产品发明、方法发明和改进发明。
1. 产品发明,是指在利用自然规律基础上形成的,与可用于产业制造的新产品相关的创造性技术思想。也就是说,产品必须是由人类技术生产制造出来的物品,自然界存在的物品不是发明专利所保护的产品。
2. 方法发明,是指在利用自然规律基础上形成的,与产品制造方法、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法相关的创造性技术思想。
3. 改进发明,是指在利用自然规律基础上形成的,与现有产品、方法的技术改进相关的创造性技术思想。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没有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者的进步,该实用新型专利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Tag: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法》上的定义是: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所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对产品形状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可以是对产品的三维形态的空间外形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例如对凸轮形状刀具形状作出的改进;也可以是对产品的二维形态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例如对型材的断面形状的改进。产品的构造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产品的构造可以是机械构造,也可以是线路构造。机械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零部件的相对位置关系、联接关系和必要的机械配合关系等。线路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元器件之间的确定的连接关系。

一般来看,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主体必须是产品,且必须有确定的形状、固定的三维构造,能自由移动。
对于无确定形状的产品如气态、液态产品及颗粒状等的固态产品,以平面图案设计为特征的产品,不可移动的建筑物均不能被授予实用新型专利。
作为实用新型专利的产品还必须具有实用性。Tag:实用性
一般而言,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
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指申请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外观设计专利】

《专利法》上的定义是: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提供专利法律服务业务操作指引(2010)》之专利制度章节指出,外观设计专利可以是立体的也可以是平面的。外观设计专利必须以产品为依托,以追求美感目的为核心。外观设计专利应该具有如下几个特征:
1. 外观设计是具有实际用途的产品的外形设计,其载体必须是产品;
2. 外观设计是与产品形状、图案或者色彩相关的设计;
3. 外观设计必须具有美感;
4. 外观设计必须适用于工业应用。Tips:以专利权证为准,常见的实施例为产品装潢或者和包装。

 

@许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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