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谦律师按,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一般情形下,劳动合同关系终止的时候,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一笔钱,称之为“经济补偿金 ”; 相当部分的劳动者并不清楚“经济补偿金”的概念,“经济补偿金”与“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有何区别,也说不上来。
为此,这篇文章重点讨论以下三个问题:
1. 经济补偿金是什么?
2. 单位什么情况下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支付?
3. 单位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怎么办?
【经济补偿金的概念】
在劳动合同关系解除、到期终止的情况下,单位支付给员工的工龄性补偿。
我国劳动法律以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为目的,《劳动合同法》第46条明确规定了,在7种情况下,单位应该向离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作为其向本单位常年提供劳动、重新再就业 的补偿:(补偿的基础为许谦律师个人意见)
1. 劳动者以单位未足额发放工资、及时缴纳社会保险等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
2.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 用人单位因在职员工无法胜任工作、客观事实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 (员工非因工受伤的、企业搬迁、岗位撤销)
4. 用人单位因经济性裁员、破产重整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
5.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没有与员工续约的;
6. 用人单位破产、撤销、解散的,而终止双方劳动合同的。
【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有:
1.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2. 因员工存在重大过错,被单位依据法律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 劳动合同关系的提前终止,由员工单方提出的;(辞职)
4. 员工没有通过试用期考核,未被单位正式录用的。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单位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如何维权】
律师提示,在上述双方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情况下,劳动者遇到单位拒不补偿的,(1)及时向单位提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要求;(2)整理、收集证据,及时咨询律师的意见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3)委托律师代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由律师争取胜诉的裁决,由法院责令单位支付或向单位强制执行。
@许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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