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RING | 劳动法律分享 # 试用期#

许谦律师按语:用人单位多很看重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有的希望及时考核劳动者的工作能力、忠诚度或者对企业文化的认可度,有的希望支付试用期工资的时间长些,节约用工成本。律师认为,从用人单位长期的人力成本的考虑,与劳动者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可以达到提高劳动效率、降低人力成本的效果。试用期不是用来节约用工成本的。建立合乎法律规定、行之有效的试用期考核、转正制度,倒是有利于单位甄别、遴选人才,从而提高员工整体的劳动效率。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21条、第25条
《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20条、第21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5条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能否随意解除劳动关系 ?】

《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40条第一项、第二项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对劳动者说明理由。
法律规定了6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以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即: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26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此外,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证明劳动者有上述情况出现,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带来的法律后果,也就是说,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单位应继续履行(恢复岗位及工资);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按经济补偿金2倍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需注意,试用期届满后,用人单位不得再次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试用期制度的实务难点】

在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情形下,最容易发生争议的是双方对“不符合录用条件 ”有不同的理解。在诉讼或仲裁中,该项证明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
对于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至少需要证明:
(1)单位对该试用期的员工岗位的工作职能与要求,做出了具体的说明,并告知了该员工;【有明确的录用条件
(2)单位在试用期内对员工的工作表现有客观的记录,并基于这些记录做出了公正的评价或考核,看其是否符合录用条件;【有试用期考核
(3)如果该员工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单位应向其说明理由,并书面告知了不予录用的决定。【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告知

所以,要发挥劳动合同的试用期的作用,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岗位职责要求,公司的岗位职责说明书以及劳动合同录用标准不容忽视,应仔细打磨。

 

@许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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